Every life is a defense of a particular for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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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Sept. 04, 2009 10:14 p.m.

放工後筋疲力竭,結果漏低粉紅豹紋袋連電話o係MTR。未搵返呀,電話仲俾人熄左,shit。

唉。實俾阿媽鬧死。

ai. blame it on exhaustion from 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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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the disppointed one:
唯一解釋是,我單純的忘記了,對不起。
別再說不知道我在想甚麼,我沒有想甚麼。這不是晦氣或敷衍,是事實。
祝你有美滿的新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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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the exhausted me:
做人最忌後悔,所以每次腦海浮現"當初如果我冇點點點就唔會咁咁咁"或者"我係咪做錯左呢? 唉..."之類的想法,我就嘗試把自己拉回現在,嘗試接受事情已經發生而且無法逆轉的事實。永不後悔,也是我當時會寫給師弟妹的一句話,因為當時的人生經驗太少,只有這一點是我真切體會的。

年初的時候心裏還有一點怨恨,怨怎麼付出真心卻被冷淡對待,當時雖然不是真的想清算雙方的罪行,但一開口就不免埋怨,似要將對方打成唯一的罪人,他越衰,我越慘,最慘的一方便勝出。

埋怨過後,心裏開始生起厭惡,對此人的一切都厭倦。其實那人沒有變,只是當時沒頭沒腦的喜歡,心靈又孤獨軟弱,即使他滿身缺點也沒關係。發完夢,不喜歡了,缺點就突然被無限放大。

我在這方面是拖泥帶水的人,但原以為無可能放下的回憶及其他一切,竟然漸漸都放下了。經過大半年,厭惡感褪下來,屬於自己的生活逐漸回來,孤獨但熟悉的自己也慢慢回來了。嚴格來說也不是在過完全沒有男人的日子,讀我的日記也會略知一二,但我不必再為芝麻綠豆的事哭斷腸,也不必裝開心來討好別人。為自己和愛自己的人而活不是更好嗎。

厭惡感大致消失後,剩下的就是空白。像把一切塞進抽屜裏,除非執屋才會再看到。我已經不再想,連他有沒有新戀情都沒所謂,因為跟我無關。像劉華被揭已婚,我完全沒有感覺,因為我並非劉華fans。

阿媽成日問,有冇覺得自己好蠢(言下之意是她覺得我好蠢)。我不認為這是蠢,聰明人也不一定得到幸福,反而傻人有傻福,道理不是這樣嗎?她若果真如她說的理智,當年就不會由粉嶺南下大澳此等蠻荒之地跟窮家子泛舟海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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呢個ENTRY好似寫得幾精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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